为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杜绝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国保、省保单位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旌德县文广新局在国保、省保单位(县保单位参照执行)维修工作开始之前,采取三项措施,提前介入,强化了安全隐患排查,保障了文物维修工作正常有效地开展。
一是提前告知设施要求。按照文物维修工作相关标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要求严把设施质量关,不符要求、达不到安全级别的设施不进场使用。如为消除安全隐患,脚手架一律使用钢管架,不得用毛竹架。
二是提前做好防范措施。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除做好对文物维修点外进行围合、封闭施工,加工作业不得在文物本体内进行等工作外,还要做到安全制度上墙、提示标志醒目、人员安全生产宣传到位,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三是提前开展隐患排查。局分管领导、文物管理局按照“安全工作不到位就不开工”的原则,提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在施工开始之前进行检查,对不符要求、达不到标准的不允许开工。在施工过程中,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文物维修始终。
通过三项措施的推进,国保、省保单位维修时的安全生产工作得以进一步加强。截止目前,旌德县文物保护单位维修过程中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旌德县文广新局 方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