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省从事特色产业的中小企业,将有可能获得财政资金无偿资助。
特色产业资金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三种方式。无偿资助根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及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及项目性质等确定,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80万元。贷款贴息根据项目贷款金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年贴息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额度一般不超过80万元。以奖代补主要支持产业集群镇规划编制、企业增加就业人数、开拓市场等,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40万元。
申请特色产业资金项目的企业必须位于我省86个特色产业基地内,可向所在市、县财政局提出申请。此外,申请企业2010年末从业人员数必须低于1000人、产品销售收入低于2亿元、资产合计低于3亿元;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且不低于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