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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省经合(招商)系统合作与交流的(淮北)倡议 |
日期:2012/2/22 12:15:59 来源:站内发布 点击:494次 |
2012年2月18日,安徽省区域合作与交流协会与淮北市招商局在淮北市联合举办了全省首次招商、经合及异地商会系统联谊交流会。省区域合作与交流协会会长、秘书长,省合作交流办和全省各市招商、经合部门负责人,在皖异地商会等组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一致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开展区域合作与交流大有可为;招商引资又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我省区域合作交流的主线,是我省实现跨越发展、加速崛起的重要支撑。省区域合作与交流协会,为促进我省区域合作与交流事业的发展,尤其为推动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平台。为了更好地利用这一平台,提升系统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作为协会的主要会员单位——全省招商、经合部门和异地商会等组织,迫切需要加强相互交流与合作,建立良好的互动平台和工作机制。为此,我们共同发出如下倡议: 一、建立招商、经合系统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倡导交流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各市招商、经合部门间保持经常联系与沟通,相互交流招商引资工作中主要经验和好的做法,实现招商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产业互补合作,科学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推动产业园区合作共建;共同探讨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问题、挑战和应对措施。 二、加强招商、经合部门与异地商会组织间的合作。在皖异地商会等组织应充分发挥其在促进企业项目合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组织相关合作考察交流活动,引领更多的会员企业到我省各地投资兴业;各招商、经合部门要关心支持在皖异地商会等组织的建设与发展,维护所在地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其解决项目建设及其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政府应该解决的问题与困难。 三、联合开展有关合作与交流的专题活动。各地招商、经合部门之间或招商、经合部门与异地商会等组织之间,联合举办或互邀参加或相互支持相关区域性合作论坛、研讨会、项目推介、会展洽谈、培训等专题合作交流活动,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和活动效益的最大化。 四、组织相关省际间合作考察活动。积极开展与省外招商、经合部门及其商协会的合作与交流,每年组织1-2次省际间学习考察活动;同时每年组织2到3次赴台合作考察交流活动,进一步推动皖台两地的经贸合作。各市招商、经合部门及其在皖异地商会等组织要积极参与和支持省区域合作与交流协会组织的各种省际间合作考察活动。 五、开展重大问题的调研与建言献策。根据工作需要,围绕新形势下区域合作与交流中热点和难点等重大问题,省区域合作与交流协会可组织有关招商、经合部门和社会有关专家、机构,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有份量的调研成果。必要时就共同关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以多种形式向省、市党委、政府或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反映,为安徽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建立系统合作与交流的工作机制。建立招商、经合系统合作与交流的工作机制,联谊交流活动或系统合作与交流联席会议每年举办1到2次,每次确定一个主题,由各市招商、经合部门轮流承办;为利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各招商、经合部门可指定专人负责或设立省区域合作与交流协会联络办事处,保持与省协会秘书处的密切联系。 倡议方(排名不分先后): 安徽省区域合作与交流协会 合肥市招商局(经协办) 淮北市招商局 亳州市招商局 宿州市招商局 蚌埠市招商局(对外合作局) 阜阳市招商引资办 淮南市发改委经协办 淮南市外商投资服务局 滁州市招商局 六安市招商局(经协办) 马鞍山市招商局 芜湖市招商局(市政府经协办) 宣城市招商局 铜陵市招商局 池州市招商局 安庆市招商局 黄山市招商局 安徽省浙江商会 安徽省福建商会 安徽省湖南商会 安徽省江苏商会 安徽省广东商会 安徽省上海商会 安徽省北京商会 安徽省江西商会 安徽省皖江产业投资促进会 安徽省天津商会 安徽省山东商会 安徽省温州企业家联合会 安徽省东三省商会 安徽省河北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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