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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该局日前就省政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收费优惠政策进行明确,部分企业将可享收费减免优惠。
省物价局表示,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照下限执行。2012年,暂缓征收河道滩地临时占用补偿费、铁路护路联防费。对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免收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年度检验、补(换)证照]。
此外,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立即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2012年5月底前将清理后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外公示。(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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