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组织专人就排查整改项目招投标违规设置各类限制条款等问题来合肥督查调研。记者从市公管局获悉,去年共检查招标文件2000余份,均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同时,通过实施招标人负面行为清单,去年一年给予百余家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减轻了市场负担,激发了企业活力。
给予130家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为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2020年合肥市公管局严格按照“谁制定、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印发的《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列出的18个方面问题,全面排查工程项目招投标政策文件、招标文件等,逐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
截至目前,共检查2020年度出台的政策文件25个、由市公管局监管的进场交易省级和合肥市级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1638份,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418份,均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去年,合肥市公管局与市人社局、市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重拳打击围标串标、业绩资质造假、恶意低价竞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给予130家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理违法违规企业9家。
招标文件前置审查把好交易“门槛”
此外,为营造公平竞争、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去年合肥市出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负面行为清单,列出50项禁止性条款,明确列出不得将“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作为招标条件。
建立招标文件前置审查工作机制,把好项目交易“门槛”,杜绝违规设置市场壁垒、限制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等情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取消注册资本、资产总额等限制,联合13家银行推行“政采贷”,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力推行银行保函,降低企业投标及履约成本,切实为企业减负松绑。
“合肥市不断规范交易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出台惠企便民政策,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安徽省公管办负责人指出,下一步,要建立长效常治机制,建立健全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的交易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