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服务业集聚发展、创新发展,推动全省服务业提质增效,根据《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评估工作。
经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网站公示等程序,评估27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为优秀等次、145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为合格等次,调整撤销20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强化评估成果运用,进一步规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管理,做好典型经验集中宣传推介,发挥服务业集聚区先行示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