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我省滁州市的扬子集团,是国内最早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之一。昨天,扬子集团刊发公告,拟转让其6.75%国有股权。而假若这部分股权不再被央企“接盘”,那么央企持有扬子集团的股份将未超过50%。这是否意味着扬子集团会就此“回归”呢?
通过“债转股”成为央企
扬子集团曾经名噪一时。
扬子集团组建于改革开放初期的1980年,并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从意大利引进阿里斯顿生产线,开始了家用冰箱市场的角逐。此后扬子集团急剧扩张,1995年时其冰箱产量稳居国内前5名。与此同时实施多元化战略,冰箱利润投向了新行业。上世纪90年代后期,市场经济的冲击犹如海上突起的风暴,令许多国企巨舰措手不及,纷纷触礁,扬子集团也未能幸免。 2001年,扬子集团被国家经贸委批准为全国601户债权转股权企业之一。
据了解,转股后,扬子集团由过去的国有独资公司转变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公司。其中,滁州市国资委出资23587万元,持股比例为49.07%;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出资23028万元,持股比例为33.64%;东方资产公司出资7215万元,持股比例为10.54%;信达资产公司出资4615万元,持股比例为6.75%。
通过租赁经营实现涅槃重生
自2001年以后,扬子集团利用租赁经营的方式,对所属十一个全资企业实行租赁经营。扬子空调通过租赁经营,现已成为全国十大空调器生产基地。
在2001年债权转股权时,央企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公司和信达资产公司对扬子集团的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0.93%,超越了滁州市国资委49.07%的持股比例。信达资产公司拟转让6.75%的股权。一旦这部分股权成功转让给非央企,那么央企合计持股比例将未超过50%。显然,对于扬子集团来说,6.75%的股权具备改变其企业性质的杠杆作用。(陈大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