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国内连续发生针对医务人员的恶性暴力伤害案件,为保障患者就医安全,维持医院正常诊疗秩序,近期以来,阜阳市多举措加强医疗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全市医疗机构通过增加安保人员,建立医患纠纷投诉、沟通、调解管理制度等,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近年来,随着城镇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面铺开,全市医疗机构业务量不断加大,医疗纠纷的数量也逐渐增加,特别是一些职业医闹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医疗安全工作关系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做好医疗安全防范工作,对提高医院安全防范能力,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7月份,阜阳市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合出台《全市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范》,对相关工作进行明确;11月15日,全市医疗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召开,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医院要以建设“平安医院”为总体目标,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为原则,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联席制度,强化组织制度建设、人防队伍建设、物防系统建设、技防系统建设、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建设,加强联合督导检查,确保医疗安全。
根据《规范》要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置治安保卫部门,并配备两名以上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一级医疗机构及一级专科医院应配备1名以上治安保卫人员;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医疗机构安保人员的业务培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视频监控和联网报警中心,并与公安机关联网;公安派出所要在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警务室,医疗机构聘请2名辅警,协助警务室民警开展工作。
对于医疗纠纷,公安部门要坚持优先出警、优先受理、优先查处的原则。对职业医闹,每起事件必须录像、拍照、取证,对影响恶劣的,由市公安局牵头进行图像人脸比对,对被雇佣闹事者刑事立案,对侵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
针对医患纠纷问题,阜阳市医疗机构下一步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医患纠纷投诉、沟通、调解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医务人员沟通技巧培训、医学技术和医疗风险宣传,注重对患者的人为关怀,提高患者对疾病诊疗全过程及其风险性的认识,减少医患之间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矛盾、纠纷。
阜阳市还要求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落实“首诉负责制”,在第一时间受理患者投诉,提高医疗纠纷化解率。(阜阳日报 记者宋玉洁 通讯员胡允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