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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作出部署——综合整治保安全 |
日期:2011/7/28 9:35:44 来源:站内发布 点击:1197次 |
今年以来,按照省政府、省公安厅和公安部交管局的部署和要求,省公安厅及交警总队或联合省有关部门、或自行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措施,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但是,在公安交警部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仍然未能遏制较大事故的高发势头。7月21日,在宣城市泾县召开的全省交警支队长座谈会上,各地交警支队负责人重点围绕预防事故的认识是否真正提高、预防事故的措施是否真正有效、预防事故的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发生事故后过错责任的追究是否真正到位,做了一番深刻反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再次发出战斗令,自7月下旬至9月底,组织全省公安交警开展“苦干实干70天,扭转较大事故高发被动局面集中行动”。
推进综合治理 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综合的社会管理工程,集中行动期间,各地交警部门充分发挥作为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及时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联席会议这个载体推动相关部门、企业、单位进一步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机制。同时指导、督促重点地区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坚决扭转被动局面。
整治危险路段
公路危险路段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行动期间,各地交警部门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会同安监、公路部门,对本地区重点督办公路危险路段治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尚未整改或未按期整改完毕的路段,督促有关部门和业主限期整改。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重点督导蚌埠、安庆市的治理工作,并组织交通安全专家对今年以来较大事故多发的定远县、霍邱县进行现场会诊,帮助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建议。8月下旬,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还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及交通安全专家对2011年重点督办整改的64处隐患路段治理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治理客运隐患
整治客运车辆隐患,一直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 6月下旬以来,我省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政府部署和要求,狠抓了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16项重点工作措施的落实。此次集中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的成效。同时,进一步加大“安徽省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监管系统”数据采集、更新工作,确保“监管系统”有效运转,强化对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监管手段。
加强道路管控
集中行动期间,公安交警克服酷暑高温天气的影响,提高路面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各地交警部门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道路交通情况的调查分析,科学分析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及动态变化基础上,不断调整、完善工作对策,指导基层公安交管部门特别是公路巡逻民警中队制定符合辖区特点的勤务工作方案,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组织农村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确保农村道路管理不失控。同时,针对夏季夜间行车多、雨天道路湿滑、农村地区少年儿童赴外地与在外地务工父母团聚相对增多,以及旅游风景区道路交通流量增大等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强化路面管控,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严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规范执法,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提高动态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比例。
展开“清网”行动
集中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公安部及交管局、省公安厅及交警总队开展“清网”行动的部署,以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为重点,对未侦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组织一次全面清理,逐案提出追逃措施,逐案明确责任人,全力开展集中侦破,确保2011年底当年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达到85%以上,2012年6月底力争当年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达到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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