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省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日前审议并原则通过《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根据新办法,未来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
根据草案,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在县域范围内从事小额融资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同时规定,注册资本应为实缴货币资本,由股东或者发起人一次性缴足。融资担保公司的股东,必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债务资金入股。(记者刘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