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淮北矿业在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淮北矿业集体合同》集体协商会议,公司行政方和职工方代表共同参会。
会议由淮北矿业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明胜主持。会上宣读了《集体合同》(草案)及作为其附件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文本,并对两项文本作了修改说明。在协商环节,公司行政方及职工方双方代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友好合作、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职工负责的精神,就相关文本进行了认真讨论、沟通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经过集体协商的《集体合同》(草案)将提交淮北矿业六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双方签字后,报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批准,下发执行。
王明胜在会上指出,务必使矿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签订《集体合同》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希望双方认真履行合同、同心同德、凝聚力量,为淮北矿业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矿区转型跨越发展、打赢应对危机攻坚战再做新的贡献。公司行政方要认真按照协商内容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办事、按章办事、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履约质量,让广大职工更多地享受到企业发展的成果。矿区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工会群众性组织的优势,充分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发展再创佳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