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文广新局了解到,六安市近日审议并通过了《六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管理暂行办法》(草案),明确要求对有突出贡献的非遗保护单位和传承人进行表彰奖励,对长期不作为的项目传承人会暂停补助经费乃至取消其传承人的资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民群众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六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种类繁多,异彩纷呈,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意义重大。为做好六安市非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六安市日前通过了《六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待部分细节修改完善后将正式实施。
根据草案内容,六安市将加强对非遗项目保护资金的管理,完善非遗资金的审批制度,避免非遗保护资金被挪用。建立非遗传承人工作报告机制,要求传承人每年向市文广新局报告当年从事非遗项目的相关工作,以促进传承人更好地从事非遗项目。
同时,对非遗传承人建立奖惩和退出机制,每年给予非遗传承人一定资金支持和慰问,对有突出贡献的非遗保护单位和传承人进行表彰奖励,对长期不作为的项目传承人会暂停补助经费乃至取消其传承人的资格。通过建立制度保护传承人及其项目,促使非遗传承人能更积极地进行传承、发展工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积极贡献。(六安网 记者李东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