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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要求切实加强基建矿山安全监管 |
日期:2011/8/29 9:30:45 来源:站内发布 点击:1057次 |
8月26日,省安监局对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霍邱张庄铁矿项目部进风井基建施工事故进行通报,要求各地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通报要求切实加强基建矿山安全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全面开展建设项目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履行项目审批手续,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在建项目审批手续不齐全,要立即责令建设项目单位停止建设。矿山建设施工单位要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组织施工,要认真落实施工中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禁抢工期、赶进度、违反设计组织施工,要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 通报强调,加强建设项目外包队伍管理,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要针对事故暴露出的企业管理混乱、违章作业等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督促企业认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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